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心理生病的男人

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台北縣一名陳姓女子十年前嫁給王姓丈夫後,除了經常半夜將她叫起來要她比較前男友和他的性能力誰好,還逼她到台北市多家酒店工作,而且必須將坐檯過程清楚記載於「工作紀錄簿」上。她受了十年屈辱,向板橋地院訴請離婚,因「工作紀錄簿」中詳細記載丈夫逼迫她賣淫過程,板橋地院判決准予離婚。

陳姓女子日前向板橋地方法院訴請離婚時主張,她與丈夫在八十年結婚後,因丈夫知悉她婚前曾結交男友,因此婚後百般凌虐她,剛開始丈夫知道她的前任男友住在娘家附近,因此禁止她回娘家,之後還常常在半夜吵醒她,詢問前男友性能力有多好?有沒有比他強等,不讓她睡覺。

後來丈夫染上賭博惡習,積欠大筆賭債,於是在八十五年四月脅迫她到北市多家酒店、卡拉OK與茶室坐檯接客,丈夫還規定她下班後要把上班所有情況向他報告,由他完整記載接客過程,或是由她將工作過程寫在丈夫規定的「工作紀錄簿」上,如果記載不詳細,還會遭丈夫毆打,最近幾年她幫丈夫擺路邊攤賺錢,丈夫還是動輒辱罵她是妓女、下賤,還責怪她「當妓女不但幫不了他,還讓他留惡名」。

去年底丈夫再度辱罵她,還將她趕出家門,她忍受丈夫十年的羞辱已經接近崩潰,原本想要尋短,後來在家人的勸導下決定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提出離婚訴訟,她還將丈夫虐待與逼迫接客的「工作紀錄簿」隨訴狀一併送交法院作為證據。

法官審理時曾經傳喚陳姓女子的丈夫,但是她丈夫從頭到尾均沒有出庭,也沒有提出答辯狀,法官根據工作紀錄簿中詳細記載的陳姓女子受虐過程,以及傳喚相關證人後,採信陳姓女子的說法,認為陳姓女子丈夫所為已經構成虐待事實,因此判決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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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丈夫從頭到尾均沒有出庭,也沒有提出答辯狀】我們譴責這位軟弱無能〈只藉性來證明自己是男人〉又沒責任感的丈夫無恥行為之餘,兩性之間是否該回頭重新審思自己的定位?

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一個好的女人。女人是否需要走在前面才能【控制】男人讓他【愛】你呢?!只有女人才能孕育男人的女性呀!我想,這才是妳所應該思考的問題吧!

母親對孩子的教育影響很大,尤其是男孩。

那股影響甚至延續至兒子娶妻,變成婆媳戰爭

所以如果男人第一個女人沒教會他如何愛人,第二個一定享受不到被愛的不幸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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