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8日 星期五

夫妻的零用金的省思

《夫妻財產制再有重大突破!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明訂夫妻得經協議擁有一定數額的自由處分金,此項修正案將使夫妻財產改制》
=======================================================
養家本是男人責任,也是他們心甘情願去做的事,不只是從小【媽媽】的教導,也是因為他對他的女人的愛。事實上持家也是女人的責任和本分,這不但是從【媽媽】那兒學來的本事,也是為了愛他,所以她願全心付出。

如今本是愛的連結,卻用金錢做代價。

錢雖能使鬼推磨,但錢也會使兄弟姊妹反目,父子母女成仇。現在連維持家之傳統精神也要顛覆,須立法來規範,看來婚姻解體將是早晚之事

尤其現代女子不婚不生只爲自己,我懷疑,以現代女性的強勢和所受教育,此法案所規範被綁住的也許非男性而是女性自己。

這是多年前的文章,以現在來印證,更證明蘇媽媽所說此法案所規範被綁住的也許非男性而是女性自己一點也沒錯,尤其是現在女精英已越來越多的情況下,養家已成為共同的負擔而不再是男人的責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