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8日 星期二
性開放和性侵害
看錯驗孕棒 小五女爆狼吻
月經沒來 偷偷驗孕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地區一名國小五年級女童因為月經沒來,自己偷偷使用驗孕棒,還看錯「那兩條線」,誤以為自己懷孕,在同學與師長追問下,才說出遭陳姓男子多次性侵情事,全案移送新竹檢方偵辦。
以為懷孕 告訴同學
被害女童日前發現月經沒來,緊張地前往藥房買驗孕棒,使用之後出現「兩條線」,以為自己「中獎了」,焦急地告訴要好的同學,並商量應該怎麼辦,結果同學第一個反應居然是「妳大肚子的話,就不能跟我們一起玩了!」
事後同學也緊張地告訴老師這件事,經師長初步調查後,得知女童並無男友,「播種者」另有其人,便報請偵辦。
老師追問 吐露遭遇
女童在師長陪同報案時,適逢月經來潮,讓她鬆了一口氣,不過她也趁此機會,將遭性侵過程全部吐露。
生長於單親家庭的女童說,同住的父親因為平日必須工作賺錢,經常沒有時間照顧她,便要她在社區附近的場所先逗留,直到父親下班為止。
40歲的陳姓男子在社區看見女童時常落單且年幼可欺,便以對女童家人不利為由,逼迫她上車,多次載到外縣市發生關係。女童因發生關係後心情低落,加上月經遲到、又看錯驗孕棒,才誤以為懷孕。
女童指證 男子送辦
警方通知陳姓男子到案說明,他聲稱只是與女童出遊,並未發生關係,然因女童指證歷歷,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新竹檢方偵辦。
舅設局外甥女友 讓友人迷姦
苗栗縣陳姓男子去年七月設局,下藥迷昏外甥的廿歲女友,交由他的蕭姓友人性侵;檢察官昨天將陳、蕭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陳姓男子的外甥不滿他「吃裡扒外」,案發時在派出所打他,後被警方勸開。
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卅二歲)聽說外甥的女友欲打工賺錢,去年七月廿七日到外甥住處,佯稱可介紹與超商老闆面談,騙外甥的女友於當天傍晚七時許,騎機車載她到苗栗縣竹南鎮運動公園,由蕭姓友人(卅一歲)假扮超商老闆,兩人一搭一唱,後由陳姓男子取出兩顆安眠藥,偽稱是喉糖,騙她吞下。
檢察官說,女子服藥後昏迷,兩人將她扶上機車,由蕭載往苗栗縣竹南鎮的住處性侵,得逞後,由陳姓男子將女子載回外甥住家旁;因她仍昏迷,竟將她棄置停車場後離去。
大樓管理員發現昏迷的受害女子,通知陳姓男子的外甥女認出她,陳的外甥聽說後趕回,將女友抱回住處,發現她衣服口袋鼓鼓的,掏出一看,發現是胸罩,於是向舅舅追問,查知女友被性侵,立即報警。
檢察官說,受害女子陰道有精子細胞反應,經比對DNA,與蕭姓男子吻合。研判陳得到蕭的好處而設局,但兩人否認。蕭與陳涉嫌加重強制性交罪,依法可處七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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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這兩則新聞轉貼是因為蘇媽媽年輕時也遭此境遇,幸運的是有驚無險安全脫身
當時蘇媽媽能脫身的理由是隨時保持【警覺性】,尤其與不太熟識的人(不管男女)見面(見面地點一定要人多的公共場所,切忌家中,休息旅館或人煙稀少的地方),見面時千萬不要碰觸或喝已經開罐的飲料。
我有這份警覺性來自:重新回學校前曾經有兩年社會工作經驗。這兩年的社會經驗給於我在人性判斷上很大影響和幫助,才能看破介紹工作機會的同學親戚不軌意圖。
40年前工作機會很少,都要靠人情和背景何況是打工。雖然現在的網路人力銀行和勞工局的就業服務站篩選了許多報紙人事廣告陷阱,但人性為惡的伎倆也不斷日新月異如蘇媽也曾經遇過的詐騙集團現已公然利用法制機關詐騙,將人性懼官和上法院的心裡發輝的淋漓盡致(為惡莫過於玩法了)。
性侵害罪雖然立法嚴苛,但性開放的結果還是讓想性侵者有機可乘,如果女性能夠自爱自重,無形之中即能產生一股警覺性減少受害的機會。
Ps 父(親人)侵女或色狼行為,就是性開放太過,所引起的一種病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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