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夏娃的悲歌(轉載)
採訪撰文/楊茵絜;攝影/詹朝智、楊茵絜;諮詢/勵勵馨基金會
我確定她是給了我一個深深的擁抱之後,她才慢慢走遠的。
目前一個人住的婷婷,是一個20多歲的媽媽。15歲生的第一個孩子,現在已是10歲的少女,與前夫離婚後,婷婷只能偶爾悄悄地回到孩子的學校去看看她跑步的樣子,透過 MSN 聊天,聽女兒報告她學了什麼新鮮事。25歲那年,她與第二個男友,生了第二個孩子,是個小男孩。懷孕8個月時,男友把大鎖給換了,把婷婷的行李全部打包丟到外頭,就這樣斷絕關係。而這個孩子的成長,是在婷婷拿身份證到藥局裡頭抵押,請老闆相信她的身份,把奶粉「借」給她,才養過來的。在這10多個年頭裡,婷婷的父母親為她做了什麼事?拿錢給她?給她一個擁抱?捎來一句問候?參加第一次的訂婚宴?抱起自己的孫子疼惜?沒有。一次也沒有。
那是為什麼婷婷那麼需要一個深切的擁抱。因為從15歲就開始一個人掙錢過活的她,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被真心地擁抱過。
2006年的總生育人口調查當中,少女媽媽大約有5086人,占2.4%,也就是100個新生兒中,有2.4個是未成年媽媽的兒女。在這些小媽媽當中,只有極少部分是因為約會被強暴、被性侵、一夜情而受孕,且幾乎大多數都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有些人的對象是少年,有些是年長的熟男,但,在勵馨基金會北區辦事處91年對輔導少女媽媽的調查當中,發現有3成的男人都會落跑。也就是說有7成的少女媽媽,在得知懷孕之後,可能得獨自面臨告訴父母親有了小孩的事實,得放棄原來生活裡的一切,包括了讀書、與朋友出去玩、逛街、和其他的男孩約會等青春年華最美好的事物,並且開始抉擇要將孩子留下來自己扶養,或者把孩子送到寄養家庭,再或者,送到遙遠的、可能連小媽媽都沒有幻想過的國家,讓那戶說著不同語言的家庭收養自己的孩子。14歲到18歲的孩子,在沒有小孩之前,她們最大的選擇可能是該往哪間學校升學,但是,身為小媽媽的少女們,卻得抉擇該讓孩子往哪裡去。
任性的亞當與無知的夏娃
《聖經》裡的故事是這樣的:夏娃在蛇的百般誘導之後,忍不住偷吃了一口蘋果。本來亞當想勸說夏娃別被好奇心驅使給害了,但是在夏娃的慫恿之下,亞當也吃了一口蘋果,於是亞當與夏娃成了造人的男女,卻也被神給趕出了伊甸園。今日的現況,卻往往與《聖經》相反。現今少女媽媽的背景,經常是疏離的家庭關係加上青春期的叛逆。一旦交了男友,便會全然依賴,男友的決定等於她們的一切,也往往讓男性擁有絕對的「性主導權」,決定什麼時候發生第一次性行為、性愛的頻率、是否該戴保險套。根據勵馨基金會輔導的案例,少女對於性的部分是被動的,她們缺乏女性自我意識,缺乏自信,所以男生只是衝動地說:「放心啦!不會懷孕的,可以不用避孕」,她們也就真的相信了。然而,當女孩發現驗孕棒上頭出現兩條紅線時,多數男孩就會要求女孩把小孩拿掉;可是,那些沒有現金、沒有生育經驗、求助無門,也不敢告訴家長的小情侶或者孤單的懷孕少女,只能這麼守著秘密,用大外套把隆起的肚子遮起來,直到有天紙已經包不住火….。但,為什麼她們無法求助於父母呢?
家,是要自己找的聖地
在勵馨基金會的輔導當中,小欣對於現實家庭的繪畫,是把爸爸跟媽媽都畫得很疏遠,顏色用得很黯淡;而她在畫出理想家庭時,則把自己、男友,與兩個人的孩子畫得非常親近,並且像是一個繞在一起的溫暖大家庭。小欣並沒有一個溫暖的、關懷她的家庭,所以她把所有感情投射到她唯一的感情依靠──男友身上。 在大部分的小媽媽案例中,的確大多數都有家庭疏離的問題。不管是父母親各自忙著討生活,沒空教養;父母親離婚,對於少女平日的生活不聞不問,只負責給錢;父母親都必須工作,將孩子交給阿公、阿媽養育,成為隔代教養;這些,都是家庭疏離的原因,也是9成以上懷孕少女的現實家庭問題。
小萱到勵馨基金會時,還只是個15歲的少女。她因為爸爸、媽媽工作繁忙、關係疏離,只能與哥哥相依為命。那次和哥哥發生關係,是兩個人玩著玩著,也不知道性行為的防線在哪,所以不小心地,兄妹在沒有避孕的狀況下,發生關係。於是小萱懷孕了,懷了一個哥哥的孩子。她當然不敢跟家人提起這件事,一拖再拖,直至已經懷孕6個月。小萱最後還是把孩子生下來了,她的孩子被送到國外出養,她被送到奶奶家,而哥哥則像消失了一般,兩個人再也不能夠相見。但小萱掛念的還是那個她懷胎十月才生出的孩子,那個她沒機會擁抱的骨肉。
而故事開端提到的婷婷,父親是生意人,母親是開麵店的,本來就沒什麼時間陪伴她。在婷婷國二的時候,父母親離婚,當時父親帶著婷婷到屏東再婚,她因為與繼母不合,因此隻身前往台北,半工半讀地唸高中。那段期間,父母親都沒有給婷婷什麼金錢上的支援,甚至連絡、關心都很少,婷婷也就不禁把重心放在男友身上。在發現懷孕之後,男友決定要負起責任結婚,不過因為男友家很傳統,而婷婷出自單親家庭,因此遭受到男方家庭的反對,認為沒有必要與婷婷結婚,只需要訂婚就夠了。所以男方的配偶欄,始終沒有填上婷婷的名字,照常地到學校上課、當兵,而婷婷則是休學,生小孩。小倆口在婷婷17歲那年,辦了個訂婚宴,那天女方家裡沒有任何人出現。照訂婚習俗,男方所有人必須在第三道菜的時候離去、再回來,但那第三道菜,整間大廳裡只剩下婷婷一個人,靜靜地吃完它。爸媽在婷婷就學、讀書、成長、談戀愛、懷孕、訂婚時,全然缺席。而與男友一段青澀的婚姻,也在婆媳之間不斷產生問題之下,無疾而終。婷婷的孩子成了另一個破碎家庭的犧牲品。家,在少女媽媽的記憶裡,那是一個需要自己尋找的聖地。
【美麗佳人雜誌2007年十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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