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4日 星期二

日本行(一)在成熟的民主制度下看日本眾議員選舉

法律是裁定人性善惡行為準則的標竿,也是管理人類最公正的方法。所以法律人縱使是凡人,當你穿上代表法律執法的長袍時,心中必定要有超越人性善惡的一把尺,不是量別人而是量自己。

守法是成熟自由民主制度的根基。高度開發國家,遵守法律是每個國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也因為守法他們才能成為一個不斷進步和文明的社會,法律無形融入人民生活之中,真正自由民主的思維也會在他們的人民身心行為上顯現。所以一個自由民主高度成熟的國家,他們的人民也一定是非常守法的民族,歐美和東方的日本就是。

此次前往日本旅遊,正值日本參眾議員的選舉。不論在鄉間或大城,如果不是偶而出現的宣傳車和侯選人的棋子,妳根本不曉得相當等於台灣立委的大選舉竟然。如此冷清,尤其日本民眾的冷漠與台灣人民對政治的瘋狂簡直是天壤之別……尤其是當執政黨挫敗,他們(當官和人民)所顯現的態度更令人敬佩和感嘆……
這讓我更了解,與台灣同樣是屬於資源缺乏的島國,又同屬東方民族保守社會的日本衛何能在2次大戰後宛如廢墟的情況下重新迅速恢復且超越的原因

日本從小的守法精神(後面再舉例),雖讓他們個性顯得拘泥放不開也壓抑,但是也因其守法精神,讓他們謹守著人性善惡的分際,公私分明能顧全大局而有犧牲小我的精神。正因其能謹守分際能以國家為念才能團結一志迅速的重新站起(也突然了解為何父親雖受過日本殖民卻還會懷念日本殖民時代的原因)。反觀台灣只因法律有如虛設(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守法精神不足,為了私利假借言論自由和民主撕裂社會造成對立(槍口對內不對外)人心混沌不安。司法不彰,政治人操弄政治和人民,惶惶分裂的社會人心又如何能讓生活安定經濟繁榮?

日本人從小培養守法精神,由此次自幾親身經歷的兩件事可以看出(這兩件事對我來說有點丟臉,但此種動作事後反省不正是許多台灣人的習慣和心態嗎?)
第一件發生在遊覽日光國家公園時,在日光市的馬路上。當時是紅燈,但馬路上沒有車子,蘇媽沒在斑馬線上等綠燈,眼看路上沒人沒車,就直接跑過馬路,才跑過一半,只見耳邊響起吹哨聲,心一驚,反射動作停下來,站在馬路中間觀看兩方沒車也沒人哪………往後尋找哨聲來源,才發現一個駝著褙的老婆婆口吹著哨子,手上拿著一面棋子面對著她右前方援慢駛近的車子揮舞著……霎那間心中五味雜陳羞愧萬分,有幾秒中的遲疑,我快速跑過去,到對街不斷向她鞠躬道歉也道謝,雖然他笑著揮揮手,但自己的醜態卻縈繞在心中久久不息(丟臉丟到國外去)……


第二件是發生在東京狄斯奈樂園,看最後8點的水舞煙火秀時……
因為看秀地方沒有階梯,都是席地而坐,先來者坐前面然後按廣場大小往後坐下去。因為到得晚所以只能坐在最後前兩排。平地的看台,前面如有高個子你要看清楚勢必要站起來。蘇媽前面有大人也有小孩,後面一排也有比我更矮(日本人無論男女都不高,也讓我了解昔日日本人被稱為倭寇的原因)節目開始,總希望看清楚就想站起來,沒想到剛拉高自己一點,就有管理員走過來叫你坐下去,與他商量可否站起來走到最後一排站位的地方NONO……,向後面的人商量也搖頭?真扯也無奈……真正讓自己死心,是前面一位小朋友突然站起來,卻被他爸爸一面罵一面按下去,孩子再也不敢站起來,他老爸當然也看不到,但他看不到乾脆不看還低下投假眠……他的行為讓我敬佩也感動,他的守法、日本人的守法教育,原來是從他孩子和後面小女生的年紀開始……

我會說出這些糗事,是希望由別人好的行為對比裡,發現自己的缺點加以改進。好的習性一定要從小教育培養,才能融入生活之中,尤其是最基本的守法觀念。

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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