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9日 星期日

親師關係

『除了我爺爺之外,我很幸運的遇到幾個對我非常好的老師。因為他們對我的關心和愛護,一點一滴的讓我從一個叛逆、莽撞的青少年,慢慢的走回正途,找回對自己的認同感。

當年在學校時,我常常為了管別人閒事或是自尊心強,不容被冤枉,打了一架又一架。於是,我從羅東中學、臺北師範、臺南師範念到南臺灣的屏東師範。

直到屏師的張孝良校長問我:「屏東再過去是哪裡呀?」我答說:「巴士海峽。」校長點頭笑說:「臺灣地理還不錯嘛!好好在屏東師範念畢業,巴士海峽可沒有師範學校呵!」

就這樣,我才好不容易的,乖乖的在屏東師院念到畢業。』

以上是小說家黃春明先生在談起他那叛逆青春時,對影響他張孝良校長的感恩。

老師幾乎可以說是孩子的第二對父母,因從3歲開始,孩子與老師的相處,幾乎佔據孩子的一半時間。親子教育的成功,父母與老師的配合也是很重要的關鍵。當然所謂【配合】並非將所有【育養責任放下】。

畢竟老師與父母一樣也是人,平凡的人,只是一般人付於有授業解惑權力的老師過高的期待,將所有需要負母自己必須承受的責任,也交給老師來承擔。所以當有小孩表現不好時,老師和家長之間就常成為對峙的現象。尤其是現在的孩子個個都是家中小霸王、嬌驕女。凸槌的情形處處可見,你要求老師對孩子教育的標準,連父母本身都無乏達到,這不是強人所難嗎?千萬不要為了教育孩子所產生的落差而彼此抱怨。最常見的是老師抱怨孩子沒家教,家長怨老師沒愛心,尤其自己孩子受處罰時。

我是非常反對孩子零體罰,適當的體罰還是必須的。在這父母都是雙薪的社會,對於已被寵得無法無天的孩子,更需要老師的幫忙。父母捨不得管教,老師幫忙導正,我們對老師辛苦的付出要知道感恩。

親師關係確實也是影響孩子人格的重要因素。所以家長、老師和孩子三方面都是命運共同體。彼此的埋怨和指責絕對解決不了問題,唯有父母與老師之間互相的尊重和信任,才是讓你孩子達到授業解惑培養好人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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